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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衡圣律师事务所王昌来主任来我院作讲座

法学院开展“行业导师进课堂”活动

为推进校企、校地协同育人模式,提高学院人才培养质量,12月10日,法学院邀请行业导师、江苏衡圣律师事务所主任、资深股权律师王昌来到仙林校区德正楼四楼会议室作讲座。学院部分师生聆听了讲座。

活动伊始,法学院副院长(主持工作)钱玉文代表学院对王昌来主任表示热烈欢迎。他表示,此次授课是学院“行业导师进课堂”教学活动的深入,为“校内教师+行业导师”联合教学模式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王昌来主任作“民法典背景下股东资格认定问题的再思考”主题讲座。他表示,根据现行法律规定,股东资格的认定主要从公司章程、工商登记、出资证明书等方面进行,但对股东资格仍没有确定的标准。综合数据和审判差异,王昌来主任对股东资格认定的现状进行了清晰介绍,提出了股东资格认定现存的问题,并针对股东资格认定提出了新的制度设计,即以工商登记作为认定股东资格的唯一标准。在此基础上提出对出资证明书进行更新,转变为“股东证明书”,出资人在设立公司的同时进行股东登记,并作出股东证明书。通过确立明确的标准来定纷止争。该制度设计开拓了视野,加深了对股东资格认定问题的理解,在座师生受益颇丰。

最后,王昌来主任与在座师生一起探讨如何做好法律从业者职业生涯规划的问题,并提出三点建议:保持终身学习的态度;理性客观地看待律师行业;做好较长工作时长的准备。

讲座现场气氛热烈,引起了同学们的强烈共鸣,帮助同学们进一步明晰了自己的职业规划。

(法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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