综合考量答辩成绩及发展对象各方面素质,经法学院党委讨论同意,吸收十八名本科生、党的发展对象成为预备党员。为了广泛听取群众意见,接受群众的监督,现将有关情况予以公示。
1、黄秋瑾,女,法学1901班,籍贯贵州省遵义市。
2、张金涛,男,法学1902班,籍贯贵州省毕节市。
3、张怡璐,女,法学1902班,籍贯江苏省无锡市。
4、邵颖,女,法学1903班,籍贯江苏省南通市。
5、蔡文钰,女,法学2003班,籍贯江苏省连云港市。
6、董邾言,女,法学1901班,籍贯江苏省无锡市。
7、秦朗,女,法学2002班,籍贯江苏省盐城市。
8、王芷妍,女,法学2003班,籍贯江苏省常州市。
9、苏乐凡,女,法学2001班,籍贯江苏省宿迁市。
10、王越,男,法学2003班,籍贯江苏省镇江市。
11、朱叶琪,女,法学2002班,籍贯江苏省无锡市。
12、李乾涛,男,法学2001班,籍贯江苏省南京市。
13、郭娜,女,法学2001班,籍贯江苏省连云港市。
14、陈洽,女,法学2001班,籍贯江苏省昆山市。
15、刘颖超,女,社工2001班,籍贯山东省滨州市。
16、尹筱媛,女,社工2001班,籍贯山东省泰安市。
17、俞典,女,法学2101班,籍贯江苏省南京市。
18、刘金伟,女,法学2102班,籍贯江苏省南通市。
公示时间从2022年12月2日起至2022年12月9日止,公示时间为7天。如对上述公示对象有意见,请于2022年12月9日前向院党委反映。
联系电话:025-86718409龚老师
南京财经大学法学院本科生党支部
2022年12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