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4月10日上午9:30,德国马尔堡大学高尼希教授应邀到我院作主题为“国际投资保护的法律问题”学术讲座。讲座由我院蔡养军副院长主持,我院校友、德国慕尼黑大学法学博士顾朱辰担任翻译,我院部分师生参会听讲。
高尼希教授首先从国际投资保护的原因谈起。国内法的修改可能对投资者不利,投资者只具有不限的国际法主体资格,东道国保护投资的承诺不一定能兑现,投资者往往需要自己的母国提供外交保护,这对于投资者来说缺乏效率和确定性。国际条约提供的投资者保护,可能受到国内法的制约。各种行为准则不具有法律效力。如何实现投资者与东道国的完全平等,通过仲裁裁决等法律途径解决投资争端,成为国际社会努力的目标。
其次,高尼希教授介绍了多边协定的发展历程。关贸总协定(GATT)发展到后期,为了制约非关税壁垒,乌拉圭回合于1986年启动,此后正式创建了世界贸易组织(WTO)。1985年,为了促进成员国之间的国际资本流动,尤其是促进生产性投资向发展中国家流动,签订《多边投资担保机构公约(MIGA公约)》。
随后,高尼希教授详细介绍了国际投资争端解决中心(ICSID)的内容。ICSID是依据1965年的华盛顿公约而成立的专门解决投资者与国家之间争端的仲裁机构,属于世界银行集团的一部分,同时又是独立的国际组织。
此外,他讲解了东道国投资保护义务问题。其中,绝对保护包括:征用补偿、行政行为引起的潜在征收补偿;投资财产自由转移出境;投资者的财产安全和信赖保护等。相对保护包括国民待遇、最惠国待遇等,但关税同盟、自由贸易区例外。
最后,高尼希教授强调,仲裁对解决国际投资争端尤为重要。投资者与东道国之间的协议也可以保护投资者。双边和多边投资保护协定包含了东道国的许多具体义务。
在随后的提问环节,我院国际法教研室主任孙劼博士就讲座内容与高尼希教授展开交流互动,高尼希教授对每个问题都作出了详细解答,现场学术氛围浓厚。最后,蔡养军副院长对讲座作了总结,全场师生用热烈的掌声对高尼希教授的精彩讲座表示感谢。
文:闫星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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