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南京财经大学硕士研究生指导教师管理办法》、《南京财经大学法学院硕士研究生指导教师管理细则》、《关于做好2025年度硕士研究生指导教师资格遴选和招生资格确定工作的通知》的相关要求,经本人自愿申请,学院审核,院硕士研究生招生领导小组审议表决,拟推荐以下导师通过招生资格,并报校学位办。现予以公示。公示期:6月4日至6月10日。公示期内如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向院研究生工作办公室反映,联系电话:025-867184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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