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本人申请,综合我院研究生各方面素质,经学院党委讨论同意,拟吸收10名研究生成为入党积极分子。为广泛听取群众意见,接受群众监督,现将有关情况予以公示。
1.杨亦涵,女,25法律(法学);
2.何思儒,女,25法律(非法学);
3.华克,男,25法律(非法学);
4.方文永,男,25法律(非法学);
5.曹欣怡,女,25社工;
6.黄珺怡,女,25法学;
7.孙雅馨,女,25法学;
8.卢玉铭,男,25法学;
9.孙亚利,女,25法学;
10.岳诗茵,女,25法学。
公示时间从2026年4月1日起至2026年4月8日止,如有异议,可于公示期内实名向学院党委反映。联系电话:025-86718405。
中国共产党南京财经大学法学院委员会
2026年4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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