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澳大利亚西澳大学法学院终身教授邵科到我院讲述法律东方主义
点击数: 时间:2018-05-21

5月16日下午2:00,应法学院邀请,澳大利亚西澳大学法学院终身教授邵科在德正楼404树平会议室举办题为“法律东方主义——失语的中国文化与晚清中美知识产权争议”的讲座。讲座由我院储敏教授主持。

邵科教授首先介绍了“法律东方主义”所包含的负面含义,指出其实质为法律西方中心主义的变种,紧接着,从晚清《辛丑条约》中方与英、美、日就条约中第31条、第32条涉及专利与版权的内容谈判切入,结合美国知识产权法律发展过程中经历过实用主义盛行的历史,提出当时美国以洛克论为基础要求清政府同意知识产权条款的实质是美国文化自信背景下,通过强势财产权思维,意欲控制晚清政府获取创新技术的渠道。“以史为鉴”,邵科教授结合晚清中美知识产权争议中中国文化的失语,提出我国应当坚守中国文化立场,树立自身的文化自觉自信,使中国文化在知识产权争端解决中承担起更多的责任,即除“强势财产权思维”与“实用主义”以外的第三角色,建立起一个宽松多元的知识产权保护模式。

储敏教授在做总结时指出,现今“强势财产权”与“实用主义”的矛盾,其实质是知识产权权益人的权益保护与发展中国家的发展诉求的矛盾,这样的矛盾在当今世界需要多方协作才能寻找到解决途径。讲座在同学们与邵科教授的热烈讨论中圆满结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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