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王寨华,女,1969年9月生,法学硕士,南京财经大学法学院副教授、硕士生导师,中国民主建国会会员。主要研究方向为民商法、诉讼法。长期从事法学教学、科研与法律实务工作,注重法学理论与司法实践相结合。
教育背景
1988年9月至1992年7月,就读于华东政法学院(现华东政法大学),获法学学士学位;2002年至2005年,就读于苏州大学法学院,获硕士学位。
工作经历
1992年8月至1995年5月,在安徽宣城律师事务所从事律师工作;1995年5月至今,任教于南京财经大学法学院,现为副教授、硕士生导师。
教学与荣誉
2012年获南京财经大学“先进工作者”荣誉称号;2014年获仙林网格化社会服务“草根奖”,并被冠名为“优秀网格服务志愿者”;2015年获全省高校微课教学比赛本科组二等奖;2025年撰写的教学案例入选全国法律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指导委员会入库案例;2024年获南京律师协会“优秀个人律师”称号。
科研成果
出版专著《婚姻问题的法律理论与实务》(知识产权出版社,2008年3月)。代表性论文包括:《遗产信托制度研究》(《学术界》2015年第12期)、《行政合同法律救济及对优益权的法律规制》(《南京财经大学学报》2014年第5期)、《人工生殖法律问题研究》(《学术界》2011年第2期)、《论我国民事再审程序的完善》(《法学杂志》2009年第2期)、《最密切联系原则的发展与完善》(《行政与法》2009年第8期)、《民事诉讼非法证据排除规则》(《行政与法》2009年第3期)。
主持2014年高校哲学社会科学研究基金资助项目《构建与完善我国遗产信托制度研究》;作为第三参与人参加2013年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一般项目《创新驱动县乡财政转型对接研究》;作为第三参与人参加2012年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一般项目《比较与借鉴:我国家事纠纷法院调解机制改革路径探索》。参编《民事诉讼法》教材(中国民主法制出版社,2015年8月版,规划教材,58万字)。
司法实践与社会服务
从事律师工作三十年,具有丰富的法律实务经验。
近五年来,先后为南京市长江电子信息产业集团、南京鼓楼新东方进修学校、徐州市泰山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南京金融城建设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名致公寓、南京阅江楼旅行社责任有限公司、华东材料南京有限公司、上海九霄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南京狮绣文化产业有限公司、南京枫帆酒店管理有限公司、江苏建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南京市鼓楼国有资产投资发展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南京金盛置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溧阳瑞达新材料集团有限公司、上海瑞屋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溧阳龙跃金属制品有限公司等数百家企业提供法律顾问、诉讼或非诉代理服务。累计标的额近百亿元。
主要社会兼职包括:金鼎英杰律师事务所兼职律师,江苏省民主建国会法治与社会工作委员会委员,江苏省法学会诉讼法学会常务理事。
电子邮箱:wangzhaihua@126.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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