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21日,由江苏省法学会民事诉讼法学研究会主办、盐城市中级人民法院承办的江苏省法学会民事诉讼法学研究会2024年年会在盐城召开。我院教师李蔚博士参加了该次会议,与来自全省民事诉讼法学界专家学者及实务部门代表150余人齐聚一堂,学习了主旨发言以及年会的三大专题研讨。
在主旨发言部分,南京师范大学吴英姿教授作题为“创新司法确认模式,完善诉讼与非诉讼衔接机制”的报告,从理论与实践双重视角出发,审视了诉源治理的现状与问题。提出通过司法确认程序将司法审查机制引入风险领域纠纷治理,更有利于衔接行政监管与司法救济,形成公法与私法融合治理结构,促进非诉讼解纷方式规范化、制度化发展。同时,有必要创新司法确认模式,为不同解纷协议提供多元司法确认程序选择,发动诉与非诉衔接装置“引擎”,形成诉源治理长效机制。盐城市中级人民法院党组书记、院长李江蓉作题为“程序内有效解纷的实践探索与优化路径”的发言,围绕如何让公正效率更可被感知、让司法裁判更能被认同、让实质解纷更加有成效等方面,介绍了盐城法院推进程序内有效解纷的实践探索。提出应在“一体化治理”思维指引下,树牢“如我在诉”意识,遵循程序法和实体法的原理与规律,注重从实体维度明晰纠纷争点、从程序维度提升诉讼感受、从效果维度实现案结事了,以“求极致”的态度寻找程序内有效解纷最优项。
第一场专题发言围绕“诉源治理与民事纠纷多元化解机制研究”主题,南通市崇川区人民法院党组书记、院长陆燕红作题为“标本兼治:诉源治理分层递进式机制之构建”发言,丹阳市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吴飞作题为“民事检察和解制度的纠纷解决逻辑与规范化路径研究”发言,响水县人民法院研究室副主任徐光宗作题为“能动履职视角下诉前调解机制的现状检视与完善路径”发言。
第二场专题发言围绕“公益诉讼立法研究”主题,东台市人民法院研究室副主任张计玉作题为“环境民事公益诉讼中生态修复责任的完善路径”发言,沛县人民检察院党组成员张庆斌作题为“预防性环境民事公益诉讼实践困境及优化路径”发言,苏州市姑苏区人民检察院检察官助理颜一顺作题为“民事公益诉讼执行检察监督的审视与建构”发言。
第三场围绕“中国式现代化与民事诉讼的理论与实践”专题发言,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执行局副局长沈丽作题为“‘执破融合’视域下“执转破”启动职权主义的范式建构”发言,无锡市人民检察院检察官助理梁哲作题为“依法能动履职背景下检察和解制度研究”发言,建湖县人民法院民一庭副庭长王中秋作题为“预决事实免证效力的扩张及破解”发言。
在青年学者发言阶段,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法官助理余丽作题为“‘讼末’多元解纷的实证分析和路径优化”发言,常州中级人民法院法官助理刘书峰作题为“市域社会治理视角下法院参与矛盾多元解纷的角色重塑及推广路径”发言,盐城市中级人民法院法官助理张琪琪作题为“基层法院报请提级管辖民事案件的困境与进路”发言,南京师范大学法学院教师刘韵作题为“我国民事纠纷要素式审判的实践与发展”发言,南通市通州区人民法院法官助理陈胜楠作题为“民事纠纷多元化解机制运行的困境与完善路径”发言。
最后,扬州大学法学院副院长(主持工作)曲昇霞作会议总结发言。她表示,本次会议主题鲜明、内容丰富、组织严密,聚焦“当代中国法治发展与司法改革”的法律问题,围绕“诉源治理与民事纠纷多元化解机制”“公益诉讼立法”“中国式现代化与民事诉讼的理论与实践”三个重点议题展开了深入交流,具有鲜明的时代性和实践性。她建议,广大学者今后要加强民事诉讼法学理论和实践研究,尤其是青年学者要积极参与,努力产出更多高水平成果。
李蔚博士通过参会也激发了“斗志”,自己将积极行动起来,投入到民事诉讼法学研究中,为教学、科研注入能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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