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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思政课程”与“课程思政”同频共振:我院召开《习近平法治思想概论》课程教学研讨会

2021年11月24日下午,我院《习近平法治思想概论》教学团队在法学院图书室针对课程教学问题进行了集体研讨,归纳总结教学进程中的经验与建议,推动后续课程教学更顺利、更高效的开展。各位老师从“思政课程”与“课程思政”相结合的角度谈了怎样上好《习近平法治思想概论》这门课。习近平法治思想是我国社会主义法治建设的根本理论遵循,是新时代全面依法治国的行动指南。

课程牵头人吴庚祐老师认为,习近平法治思想是新时代马克思主义中国化的最新成果,是21世纪马克思主义法治思想,是新时代全面依法治国的行动指南。在此基础上,吴庚祐老师分享了课程的教学技巧、教学感想,同时就期末考试的具体形式同其他教师进行了深入探讨。本门课程既需要教师把教材中的相关知识进行详细阐释,也需要教师发挥主观能动性,积极整理更多的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法治的第一手音像和文字资料,确保教学内容的准确性和丰富性。

院党委副书记龚莉红认为,习近平法治思想总结了我国社会主义法治建设发生的历史性变革、取得的历史性成就,实践证明我国政治制度和法治体系适合我国国情和实际,具有显著优越性和强大生命力。蔡养军副院长认为,党的十八大以来,习近平总书记提出全面依法治国的一系列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用“十一个坚持”回答了21世纪中国法治面临的重大课题。这“十一个坚持”思想深邃、内涵丰富,是习近平法治思想的核心要义。因此,本门课的讲解应当结合法治中国建设的鲜活案例进行讲解,追求良好的教学效果,不宜照本宣科、死抠教材。李亮老师表示,习近平总书记强调只有内心尊崇法治,才能在行为上遵守法律,只有铭刻在心中的法治,才是牢不可破的法治,这是法治的真谛所在。因此,教师在教学时应当注意提升学生挖掘总书记法治思想重要意义的主动性,推动大家从内心认可法治并践行法治。李海峰老师和刘旭东老师分别从教学的具体技巧和考试的具体形式等方面发表了个人见解,指出具体的细节问题也值得充分重视,其关系到课程能否取得预期成效,能否形成示范效应。

《习近平法治思想概论》是法学院课程思政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必将为法学专业课程教学起到引领作用。教学团队对此充满信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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