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暑期社会实践|保护网络著作权人人有责

在娄永涛老师的指导下,由我院同学顾婕妤、张怡璐、曾文浩、王蕊、游天航组成的“以法之名——侵犯网络著作权的刑法保护研究团队”完成线上问卷调查研究。一系列的结果分析显示,著作权的保护需要加强刑法打击力度。对此,团队制定了包含五个问题的采访计划,以便于进一步开展线下调查。

2020年8月14日,顾婕妤、张怡璐、曾文浩三名同学联系了无锡市刑事辩护类优秀专业律师费律师,前往江苏省神阙律师事务所,对其进行采访。

费律师先为团队成员们讲解了一个他自己身边遇到过的案例——无锡新区盗版音像光盘复制品案,未经权利人许可,并以牟利为目的倒卖音像复制品。根据当时最高检察院知识产权刑法犯罪司法解释,最终,法院判处一年六个月有期徒刑,缓刑两年,罚金八千元。

成员们了解了关于网络知识产权的相关案例后,开始了进一步的采访。谈及对于最近爆出的第一弹app侵犯著作权的新闻,费律师认为,我国一直在加强对知识产权的保护,但是打击侵权行为的力度仍不够。由于第一弹app涉嫌多个国家的影视剧集,非法获利数千万元,侵权危害结果极其严重,所以相应的批捕app负责人等一系列措施,也可以理解为向全世界宣示我国打击著作权侵权的决心。打击是必然的,国家也会越发重视著作权等知识产权的保护。

随着调查的深入,网络著作权维权方面的困境也逐渐显露了出来。由于网络著作权以数字网络为载体,不可避免地受到网络透明化的影响,侵权行为易发生。发生之后,即使被侵权人想维权,也会因为证据意识差、立法滞后、取证困难(一般谁主张谁举证)、执行力度不够、维权成本高等原因而停滞不前。

8月15日,曾文浩同学对自己在检察院工作的舅舅也进行了线上采访。对于自己的文章在网络上被剽窃的假设情景,采访对象建议首先需将证据保全,例如截屏、拍照、下载、让网络服务者提供相关证据等方式。因为一旦不注意证据的固定,灭失后再主张权益则很难。再者,采用“三步走”方式。第一,与对方交涉、协商,要求停止侵权;第二,若协商不成,可通过求助律师,发律师函,进行民事起诉,通过法院帮助;第三,若侵权数额巨大、情节严重,被侵权者可申请刑事救济或行政法上的保护。

通过此次更深入的对各位专业人士的采访,团队成员对侵犯网络著作权犯罪有了更全面的了解。我国有八亿多网民,网络普及率高,著作权侵权行为层出不穷,涉及侵犯网络著作权的刑事保护力度远远不够。网络知识作为一种新型知识的代表,对我国发展知识经济起着重要作用,也是互联网经济发展的新引擎。著作权保护是我国知识产权保护的重要部分,网络时代给侵犯著作权犯罪行为的防控带来了巨大挑战。与此同时,传统侵犯著作权罪刑罚的执行方式也存在一定的弊端,亟须结合司法实践,寻找一种更为全面的、更有执行力的刑罚执行方式,从根本上打击和减少侵犯著作权犯罪行为。形成完善保护体制是不能一蹴而就的,需要国家、网络平台,以及我们每个人的长期共同努力。望法律意识长存于每个人的心中——不侵犯他人合法权益,并勇于拿起法律武器保护自己。保护网络知识产权之路依然任重而道远。在下一阶段中,团队成员将持续关注相关新闻动态,结合线上问卷及线下采访相关内容进行讨论,完成后续论文书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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