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本人申请,学院研究生党支部培养考察,学院党委预审,综合考量发展对象答辩成绩及各方面素质,经学院党委讨论同意,拟发展9名研究生成为中共预备党员。为广泛听取群众意见,接受群众监督,现将有关情况予以公示。
2.刘贵祯,女,22法律非法学,籍贯山东东营;
4.孙舒曼,女,22法学,籍贯山东青岛;
5.李俊杰,女,23法律非法学,籍贯安徽阜阳;
6.陈思佳,女,22法律非法学,籍贯江苏南通;
7.陈腾远,男,23法律非法学,籍贯山西长治;
8.徐子然,男,22法律非法学,籍贯江苏连云港;
9.康曦文,女,22法学,籍贯江苏苏州;
(按姓氏笔画排名)
公示时间从2024年12月11日起至2024年12月15日止,公示时间为:5天。公示期间,如对发展上述同志有意见者,可来电、来信、来访、来函,反映情况。反映问题应实事求是、客观公正。以个人名义反映问题的,要签署本人真实姓名。院党委将对反映人和反映问题严格保密,对反映问题进行调查核实,落实情况,请于2024年12月15日前向院党委反映。
联系电话:025-86718795
中国共产党南京财经大学法学院委员会
2024年12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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