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本人申请,综合我院本科生各方面素质,经学院党委讨论同意,拟吸收25名本科生成为入党积极分子。为了广泛听取群众意见,接受群众的监督,现将有关情况予以公示。
1.王璇,女,法学2202,籍贯江苏盐城;
2.张思婷,女,法学2202,籍贯广西来宾;
3.蒋希雯,女,法学2203,籍贯江苏苏州;
4.周继云,女,法学2301,籍贯安徽宣城;
5.牛哲语,女,法学2302,籍贯江苏宝应;
6.彭家瑶,女,法学2302,籍贯安徽铜陵;
7.崔欣怡,女,法学2303,籍贯黑龙江牡丹江;
8.耿瑜旋,女,法学2303,籍贯山东淄博;
9.黄俊乔,女,法学2303,籍贯江苏盐城;
10.刘润晗,女,法学2303,籍贯山东青岛;
11.芮安怡,女,法学2303,籍贯江苏南京;
12.吴欣妍,女,法学2303,籍贯江苏常州;
13.俞鹏杰,男,法学2303,籍贯浙江绍兴;
14.陈梦雨,女,法学2401,籍贯江苏南通;
15.刘慧,女,法学2401,籍贯重庆垫江;
16.许琳,女,法学2401,籍贯江苏丹阳;
17.姚琳,女,法学2401,籍贯广西北海;
18.刘日欣,男,法学2402,籍贯江苏南通;
19.潘雨涵,女,法学2402,籍贯湖北襄阳;
20.孙晓雅,女,法学2402,籍贯河南固始;
21.孙心语,女,法学2402,籍贯江苏苏州;
22.王优,女,法学2402,籍贯江苏镇江;
23.王春雪,女,法学2403,籍贯山东泰安;
24.吴潇彤,女,法学2403,籍贯江苏扬州;
25.何校鑫,女,社工2401,籍贯四川巴中。
公示时间从2025年3月21日起至2025年3月26日止,公示时间为:5天。公示期间,如对发展上述同志有意见者,可来电、来信、来访、来函,反映情况。反映问题应实事求是、客观公正。以个人名义反映问题的,要签署本人真实姓名。院党委将对反映人和反映问题严格保密,对反映问题进行调查核实,落实情况,请于2025年3月26日前向院党委反映。
联系电话:025-86718416
中国共产党南京财经大学法学院委员会
2025年3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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