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南京财经大学分党校工作条例》《南京财经大学发展党员工作若干规定》《关于开展2025年上半年“党的发展对象”培训相关工作的通知》等文件精神,现将法学院分党校2025年上半年“党的发展对象”培训班(第十八期)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培训时间
2025年4月1日—2025年5月12日
二、培训目的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围绕党章党规党纪,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党的建设的重要思想,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党的作风建设的重要论述和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对党的发展对象进行系统培训。使学员深刻领会党的理论和方针政策,锤炼党性修养,增强政治意识、大局意识、核心意识、看齐意识,坚定信仰信念,筑牢信仰之基、补足精神之钙、把稳思想之舵,为成为一名合格的共产党员奠定坚实的思想基础。
三、培训内容和方式
1.选读书目
(1)《习近平谈治国理政》第四卷
(2)《中国共产党章程》
(3)《习近平著作选读》第一卷、第二卷
(4)《论中国共产党历史》
(5)《马克思主义发展史(1-3卷)》
(6)《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学习丛书》
(7)《新时代党建研究》
(8)“四史”相关书目
2.党课课程安排表
课次 |
时间 |
主题 |
地点 |
主讲人 |
开班典礼 第一讲 |
4月1日中午12:30—14:30 |
廉洁主题党课 |
德正楼404 |
刘英华 |
第二讲 |
4月2日中午 12:30-14:30 |
习近平青年观 的核心要义和时代价值 |
德正楼404 |
高丽茹 |
第三讲 |
4月3日中午12:30—14:30 |
法治教育主题党课 |
德正楼404 |
曲杰 |
第四讲 |
4月10日中午12:30—14:30 |
党建引领创新, 知识产权助力高质量发展 |
德正楼404 |
宋歌 |
第五讲 |
4月11日中午 12:30-14:30 |
学党章党规,做合格党员 |
德正楼404 |
黄建国 |
第六讲 |
4月14日中午 12:30-14:30 |
习近平法治思想的历史渊源 |
德正楼404 |
徐进 |
第七讲 |
4月16日中午 12:30-14:30 |
新时代志愿精神培育主题党课 |
德正楼404 |
张亮亮 |
第八讲 |
4月17日中午 12:30-14:30 |
深入学习贯彻总体国家安全观 |
德正楼404 |
潘雪峰 |
第九讲 |
4月21日中午 12:30-14:30 |
学习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 |
德正楼404 |
耿宗程 |
第十讲 |
4月22日中午12:30-14:30 |
习近平总书记 涉外法治思想主题党课 |
德正楼404 |
孙劼 |
第十一讲 |
5月7日中午 12:30-14:30 |
习近平法治思想 |
德正楼404 |
胡宜奎 |
第十二讲 |
5月12日中午 12:30-14:30 |
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党的建设的重要思想概论 |
德正楼404 |
李超雅 |
3.培训方式
贯彻以自学为主、集中辅导的原则,把课堂教育与课外活动、理论学习与社会实践有机结合起来,结合专题培训、集体学习、个人自学、观看专题影像、交流研讨、撰写学习体会、实践教学、劳动教育、志愿服务、典型示范等多种方式,增强系统性、实用性,保证培训效果。结束后需提交不少于2000字的党课心得,全面提高培训的质量。
注:教学时数安排:(40学时)
(1)党的基本知识教学:38学时(集中授课:24学时;自学、讨论与实践:14学时)
(2)结业考试:2学时
四、培训学员名单 (共42人)
2021级(2人)2022级(13人)2023级(22人)研究生(5人)
第一组(21级、22级):组长:李彦(15人)
21级 |
李裕宁、李彦 |
22级 |
张彤、侯文静、左文轩、朱晓婧、陈文雅、夏菊霞、黄婕、曾芳、耿涵、范雯琪、刘丽泽、吉宸、张芳贝尔 |
第二组(23级):组长:曹宇桐(22人)
23级 |
秦月、陈怡嘉、陈佳荟、孙萌萌、卜瑞晶、高思语、翟梦如、朱雨舟、范博文、张佳童、石师宇、何凯、王靖宇、孟浩然、罗俊兰、赵杰、徐铭雨、田蕊、侯雨佳、赵姵屹、燕懿璇、曹宇桐 |
第五组(研究生):组长:江昕昱(5人)
研究生 |
汤珺显、江昕昱、王欣晨、王瑞、章兵 |
五、培训要求
1.学员上课不得迟到早退,每次课前和课后必须亲自签到,组长负责签到工作,无故缺课1次(含1次)以上作自动退学处理。一般情况不得请假,特殊情况请假须经分党校批准。
2.专心听讲,做好笔记,积极参加专题研讨活动,踊跃发言。
3.认真自学。按照学习目的要求,自学规定的学习材料。
4.按照规定完成读书活动、小组交流等实践环节,在各项工作中发挥先锋模范作用。以实际行动和出色成绩表明自己入党的迫切愿望,以实际行动争取早日加入党组织。
六、考试考核
1.党支部负责本支部学员的各项培训活动(尤其是课外活动和实践活动)的组织、检查监督工作。
2.专题研讨须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组长负责组织和主持讨论,党课结束以后,每位入党积极分子须写好党课学习体会,由组长收好统一于5月9日前交本科生第一党支部书记。
3.5月17日(周六)下午,学校党校将组织全校统一的党校培训班考试。培训班结业考试形式为闭卷考试。
4.培训期间,凡旷课一次或请假两次以上(含2次)者不能参加考试。凡考试舞弊者,一律取消其在校期间培训资格。
5.缺席2次(包括分组讨论及社会实践)及以上或个人学习总结不认真或结业考试不及格者,不予结业。
6.考试考核合格者,由学校党校颁发党校结业证书。
中共南京财经大学法学院委员会
二〇二五年三月二十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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