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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道海

林道海,男,浙江平阳人,1967年11月生

南京财经大学法学院副教授(2005.7)

文学学士(浙江师范大学 1992)

法学硕士(云南大学 1996)

法学博士(中国社科院研究生院 2003)

论文

康德法权法则学说的核心内容及其当代性,《学术界》2015(5)

法的正义价值:形式、要素与原则,《宁夏大学学报(人文社会科学版)》2007(6)和刘瀚等:《法律为什么有力量(纪念刘瀚先生)》,人民法院出版社,2009

WTO法十年与中国“入世”五年的协调发展,《南京财经大学学报》2007(1)

正义的原则与证明:罗尔斯正义论评析,《山东社会科学》2006(5)

论法的自由价值,《政治与法律》2006(5)

文明的冲突抑或共识:亨廷顿“文明冲突”论与罗尔斯“重叠共识”论之间,《山东社会科学》2004(12)

人权与主权如何共存与互动?:基本法理与文明相容的复合视角,《江淮论坛》2004(6)

法律经济学的方法论评析,《南京社会科学》2003(3)

专著

《先秦法治与德治思想研究》,广西师范大学出版社,2021

《超越法律的经济分析:一种以自由为基础和核心的法律(权利)哲学》,中国检察出版社,20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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