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汪华亮

汪华亮

一、基本情况

汪华亮,男,1979年6月出生,安徽省来安县人,北京大学法学博士,南京财经大学法学院副教授,硕士生导师。加拿大英属哥伦比亚大学(UBC)访问学者,中国保险法学研究会理事。主要讲授保险法、合同法等课程,主要研究方向为民商法、保险法。

单位地址:江苏省南京市文苑路3号南京财经大学法学院,210023

电子邮箱:hualiangwang@sina.com

二、教育背景

1.2005年9月-2008年7月,北京大学法学院,民商法学专业博士研究生

2.2002年9月-2005年7月,北京大学法学院,硕士研究生

3.1996年9月-2000年7月,中央财经大学保险系,本科生

三、获奖情况

2020年 南京财经大学先进工作者

2015年 南京财经大学本科优秀教学教师

2010年 南京财经大学教学公开赛一等奖、教书育人奖

四、主要著作和论文

论文

1.基于合同关系的替代责任:一个法律经济学视角,《法商研究》2015年第1期,复印报刊资料《民商法学》2015年第5期全文转载

2.我国法学教育职业化的成因与路径选择,《南京财经大学学报》2014年第1期(第一作者)

3.论作为行为规范的告知义务,《法学杂志》2011年第12期

4.论“被上楼”农民的权利保护,《求实》2011年第11期(第一作者)

5.保险人缔约信息提供义务研究——兼论新《保险法》第十七条,《云南行政学院学报》2010年第5期

6.试析危险增加的通知义务,《保险职业学院学报》2010年第1期(第一作者)

7.保险合同信息提供义务的理论基础新论,《云南行政学院学报》2009年第4期

8.学术沙龙在本科生导师教学中的应用——以培养创新型人才为目标,《出国与就业(就业版)》2011年第21期

9.保险代位求偿权规范价值、适用范围与效力研究,《复旦民商法学评论》2007年7月总第4集

10.合同自由的历史与未来,《兰州学刊》2007年第10期

11.居住权问题检讨,《河北法学》2007年第7期

12.论民法对税收撤销权的限制,《云南大学学报(法学版)》2006年第5期

13.刑法上认识因素的实用主义法理学分析,《黑龙江政法管理干部学院学报》2006年第1期

14.论域名与商标的冲突及其解决,《法律与社会》2005年第6期

15.从相关法律看注册会计师的法律责任,《财会研究》2003年第6期(第一作者)

16.如何认定室内空气污染赔偿,《中国环境报》2003年3月29日法制版

著作

专著《保险合同信息提供义务研究》,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2011年12月版

五、主要研究项目

主持2015年度江苏省社会科学基金项目:民间债权融资法律问题研究

参与2010年度国家社科基金项目:“以实现人权为发展路径”的发展理念与发展模式研究

主持2020年横向课题:企业国际贸易法律风险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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